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自2017年起,我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将全面实行自主评审,包括自主制定评价标准、自主组织评审、自主发文办证、自主考核聘任等。
本次评审先后经过1.申报人材料准备;2.院系对申报人材料初审3.学校相关部门对教学科研等业绩审核等多个环节。我院于2018年1月22日上午在基础医学院会议室召开院系初评会议进行院系初评,现将初评结果及参评人业绩量化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3天。
如对评审结果及申报人业绩有异议,请反馈至我院科教科。
基础医学院
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